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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和神圣罗马帝国到底什么关系?从中可见欧洲政治之发达|文史宴
发布日期:2024-07-11 20:38    点击次数:162

文/彼得·威尔逊

德意志概念与神圣罗马帝国之分合,其中的博弈和角力,呈现的是欧洲政治发育程度之高,理解欧洲史比理解中国史难度更高。本文从民族、语言、政治、宗教、社会等多个维度,分析神圣罗马帝国内部为何会产生德意志认同,非常精彩。

神罗与德国是一回事吗

意大利人和勃艮第人对帝国多少都有认同感,但只有德意志人将帝国与自己的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

对于把“德意志民族”加进“神圣罗马帝国”称号的过程,人们讨论了很多。“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这个组合称谓出现于1474年,在1512年后得到更广泛的使用,但与许多人所认为的不同,它并没有成为帝国的官方名称。

在谈论帝国时,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倾向于加上“德意志民族”的字眼,但他们也不是始终这么称呼。1560年以后发布的官方文书通常只用“帝国”,其中只有九分之一有“德意志”字样。

本章的中心论点是,帝国没有单一的政治中心,德意志民族身份的定义问题因而更加复杂;到18世纪时,甚至出现了几种相互冲突的定义。

德意志民族身份因此有了丰富的层次,不限于语言或艺术上的界定,而是主要由政治来定义。

本章的其余部分将探讨代表帝国的象征符号、帝国中不说德语的居民的帝国认同,展现1800年前后本质主义的狭隘民族观念出现后,古老宽泛的政治身份仍然具有的力量。

后来将帝国与德意志等同起来的做法,源于从民族角度追溯德意志历史的尝试。

关于德意志民族诞生之日的说法有很多,最受欢迎的应该是德意志诞生于加洛林王朝第一次划分王国的时候。

据编年史作者尼塔尔(Nithard)记载,842年加洛林贵族的《斯特拉斯堡誓约》(Strasbourg oath)有古高地德语和古法语两个版本。

843年,《凡尔登条约》将帝国分为三个部分(东法兰克、西法兰克、洛泰尔尼亚),似乎代表查理曼帝国终结,被法兰西和德意志王国所取代。

还有一些历史学者认为德意志民族诞生于870年的《默尔森条约》,因为该条约将洛泰尔尼亚大部划给东、西法兰克王国,版图和现代的比较接近。

查理曼帝国的分裂

919年,东加洛林家族绝嗣,被奥托家族取代,这也被后世解读为德意志王朝的开端。根据这种叙述,962年奥托一世加冕,象征着新德意志帝国的开始。

所有这些说法都把后世的情况投射到了过去。举例而言,“虔诚者”路易之子路易二世从843年开始统治东法兰克,一直到1739年海因里希·冯·比瑙(Heinrich von Bünau)撰写的帝国历史出版,才得到了“日耳曼人”的绰号。

路易二世对于同时代者而言确实是“德意志国王”(rex Germaniae),他的弟弟“秃头”查理则是“高卢国王”(rex Galliae);但是这些称谓除了指代法兰克王国中的不同地区外,在多大程度上能指代民族不得而知——毕竟在彼时人的心中,法兰克王国依然是一个整体。

978年夏,西法兰克国王洛泰尔(他是西加洛林王朝的倒数第二位君主)进攻亚琛。奥托二世和王后侥幸逃脱。洛泰尔为了庆祝自己奇袭得胜,命人将王宫屋顶上的帝国之鹰从朝向西面改成朝向东面。

莱茵河两边的编年史作者对此举有不同的解读,似乎表现出了某种文化差异,但他们的解读都以“各自”的国王为中心,其认同正如前一章所说,是围绕着国王的。

尽管有这样的差异,但一直到12世纪,皇帝们都在谈广义上的法兰克文化遗产,12世纪过去之后很久,人们在讨论帝国认同的时候还会谈到法兰克遗产。

“日耳曼人”(Germani)及“条顿人”(Teutonici)这两个词最初并不是这些人的自称,而是外人对后来成为德意志的那个地区的居民的称呼。

罗马人用“日耳曼人”来称呼所有他们不愿去征服的北方民族。从公元7世纪开始,掌握拉丁文的传教士进入这个地区,“日耳曼人”这个词因他们的使用而再次广为传播。

传教士也推动了“条顿人”这个称谓的普及,该词源于“条顿语”(Lingua Theodisca),Theodisca则源于古德语的“thiot”,其意思为“人民”;也就是说,不说拉丁语、只说本地方言的人被统称为“条顿人”。

实际上,居住在那里的人说多种不同的印欧语系语言,自视为不同的部落或民族。

当时,西方的作者们也开始使用“阿勒曼尼”(Alemanni)一词,阿勒曼尼是距离他们最近的部落。后来,“阿勒曼尼”演化为法语及西班牙语中“德国”(分别是Allemagne和Alemania)一词,阿勒曼尼部落的人则成了”士瓦本人”。

缺席约60年后,北方人从10世纪中叶开始重新涉入意大利事务,这几个称呼因而固定了下来。到公元1000年左右,意大利人很可能已经将北方人统称为“条顿人”(Teutonici)了。

奥托王朝似乎接受了这个称呼,将其带回阿尔卑斯山以北,渐渐开始使用“德意志王国”(regnum teutonicorum)这一概念。

这个概念在政治上很有好处,那些想要攻击奥托王朝及后来的萨利安王朝君主只是阿尔卑斯山以北、莱茵河以东众民族的统治者,而不是真正的加洛林法兰克君主的人,因此失去了武器。

对这些君主而言,“德意志王国”并不等于帝国,因为帝国的范围更大,还包括意大利、勃艮第、波希米亚等地的其他王国。

将帝国等同于德意志的是萨利安王朝的对手教宗格列高利七世,他试图贬损亨利四世,称其为“德意志国王”。后来的萨利安王朝及斯陶芬王朝君主仍然自称为广阔国度的皇帝,但他们发现“德意志”这一身份能帮助他们对抗教宗。

“德意志”国王及其臣民都深受背信弃义的教宗之害——教宗的绝罚令和禁令影响了他们所有人。这有助于解释为何教宗约翰二十二世更进一步,将路易四世贬低为“巴伐利亚人”。

帝国统治多中心的特性,使它不能像英格兰、法兰西、波兰、匈牙利等地那样形成以君主为中心的身份认同。亨利二世及查理曼分别于1146年和1165年封圣,但他们并没有被普遍认可为德意志或者帝国的主保圣人。

帝国境内的史官们更看重数量:为数众多的圣徒和政治中心被当作帝国与众不同的特色。尽管如此,1250年以后,帝国这个宽泛概念与德意志身份认同还是越走越近。

在往下论述之前需要先指出,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存在一个以帝国为政治基础或以所谓共同语言、法律或经济形式为基础的统一的“日耳曼”文明。

矛盾的是,反倒是在1251年到1311年这段德意志国王没有加冕称帝的时间里,帝国与德意志身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在欧洲逐渐分裂为众多王国且每个王国都与某个独特民族相联系时,斯陶芬王朝的覆灭引发了关于德意志身份的讨论。

德意志国王不愿或不能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当时的作者都担心德意志失去皇权的荣耀。被后世视为软弱的政策,恰恰加强了德意志身份与帝国在意识形态上的联系。

离臣民相对遥远的国王—皇帝只要不征收重税,就是很有吸引力的。由于没有单一、稳定的政治中心,君主并不与德意志的任何一个地方联系在一起,这使得所有地区都能认可君主。

难怪人们越来越重视帝国转移的理念,将神圣罗马帝国视为古罗马的继承者,这样的观念脱离了教宗的批判,被用来宣示德意志人与其他欧洲人有别——德意志人与帝国联系在一起,肩负着传教的使命。

两个世纪后人文主义作品中的种种说法,早在当时就得到了阐述:德意志人通过军事实力展示了自己的美德,充分证明了其基督教捍卫者的地位。

就这样,帝国转移的观念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起源神话,而不像其他地方的起源神话那样以具体的族群为中心——比如围绕哥特人的瑞典起源神话和围绕萨尔马提亚人(Sarmatians)的波兰起源神话。

高地德语怎样挤掉其他语言

“德意志”与“德意志身份”通过与帝国的联系而从政治角度得到了界定,因而得以把语言和文化不同的其他族群包括进来。

同样道理,美因茨、科隆以及特里尔的大主教虽然封地历史上属于高卢,但他们都算德意志人。

1544 年,人文主义者塞巴斯蒂安·明斯特尔在巴塞尔出版了《宇宙志》,从历史地理角度对德意志做了描绘,他认为“德意志”(Teütschland)一词在帝国境内是通用的,无论当地使用何种语言。

约翰·雅各布·莫泽(Johann Jacob Moser)主张,萨伏依家族尽管说法语和意大利语,但因为1361年加入了德意志王国,所以也属于“德意志”,他还在作品中把“德意志”当作帝国的简称。

德意志的地界上一直有很多语言,语言的分界线和政治的疆界并不重合。9 世纪的文本,有些使用法兰克语,比如富尔达修道院翻译的福音书,这个译本后来演变为讲述耶稣生平的古撒克逊语诗歌《救世主》(Heliand),有6000行。

尽管如此,拉丁语依然是最主要的书面语言,直到12世纪中古高地德语出现。

帝国东扩让情况更加复杂:1150年至1250年间,帝国境内有12种方言,接下来250年里增加到18种。值得注意的是,1350年后,新高地德语从德意志南部传播到北部,取代了低地德语,而低地德语则在欧洲西北发展成荷兰语,表示“荷兰语”的Dutch一词便是从Deutsch衍生而来。

13世纪开始,德语逐渐取代拉丁语成为行政用语,从而加强了德意志与帝国之间的联系——而在两个世纪后的英格兰,英语取代了拉丁语和法语成为政治和行政用语。

1235年的美因茨《和平条例》是第一份用德语写成的面向整个帝国的宪法性文献。到1300年,德语越来越多地用于各种特许状,说明越来越多的世俗人员(而不是精通拉丁语的教士)开始担任公职。

在上巴伐利亚书记官署1290年成立后的头25年内,其发出的文书有一半是用德语写的。拉丁语基本变为技术和法律用语,但在哈布斯堡家族治下,接下来的4个世纪中,拉丁语继续用于与匈牙利人的交流。

早在18世纪知识分子倡导语言改革之前,德语就因为被用于行政而走向了标准化。

14世纪中叶以后,纽伦堡、埃格尔(Eger)、维尔茨堡和雷根斯堡的大量领主和市政当局开始使用一种共同的南方德语通信。这种语言在1464年被帝国书记官署采用,之后又被萨克森选侯国等地方政府采用。

1450年左右,印刷时代的到来加速了这个进程,因为帝国机构很快就用上了这种新媒介,在整个帝国内颁发法律、决议和通告。

古登堡印刷机开启了近代印刷术

改变了欧洲历史

路德那部著名的德语《圣经》必须重新翻译成低地德语,才能让波罗的海沿岸的读者读懂,但1500年左右,德意志北部的行政机构就采用了帝国书记官署风格的德语,因为它们和帝国议会等机构有联系。

这与意大利语并不顺畅的标准化进程形成了对比。尽管托斯卡纳方言从文艺复兴开始就与意大利高雅文化联系在了一起,后又通过印刷物传播开来,但直到1861年意大利统一后采取了正式的措施,托斯卡纳方言才得以确立主导地位。

帝国中的其他一些语言因未能发展出书面形式而走向消亡。普鲁士语、卡舒比语(Kashubian)和波拉勃语(Polabian)在1700年时已经消亡,尽管索布语(Sorbian)一直延续至今,这归功于卢萨蒂亚政治体将其作为本地新教教育的官方语言。

罗曼什语(Romansh)在福拉尔贝格(Voralberg)消失了,而在邻近的瑞提亚则继续得到使用。同样,斯洛文尼亚语(Slovene)在施蒂里亚消亡了,但在匈牙利的某些地区发展出了书面形式,而意第绪语(Yiddish)早已如此。

捷克语从13世纪开始有了书面形式,自14世纪9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这要归功于在卢森堡家族治下帝国的行政体系中使用捷克语,后来的胡斯派也使用它。

因此,虽然德语和帝国联系在一起,但帝国本身是多语言的。1356年的《金玺诏书》指定德语、拉丁语、北意大利语和捷克语作为帝国的行政语言。

从大约1370年起,帝国书记官署使用收件人的语言书写。尽管德语在1620年后成为主要语言,但帝国宫廷法院仍继续使用意大利语来处理帝国在意大利的事务。

在帝国使官方交流标准化之前,语言已经是一个政治上敏感的问题。自12世纪以来的人口迁徙使语言和种族问题越发尖锐,成为塑造身份、确定谁能获得易北河以东新定居点资源的因素。

随后的人口增长到14世纪20年代使压力加剧,当时像不伦瑞克这样的北德城市修改了行会规定,以排挤文德人和其他非德语人群。

这些区隔在上述地区的日常生活中仍然重要,但随着使用斯拉夫语言的人越来越少,区隔也就渐渐消失了。

没有德国文化,只有帝国文化

直到文艺复兴盛期的“文化战争”爆发,语言才逐渐接近其现代角色即决定民族身份的关键因素。促成因素既有1400年左右帝国与教廷关系的再度紧张,又有15世纪后期的协定对帝国与教廷间关系的调整(见第67—69页)。

对教宗腐败的批评与人文主义者对表述民族起源和身份的重视结合了起来,因为言语和服装等其他外在表现均被视为内在道德和品格的体现。

早在13世纪就有的说法如今变本加厉。据说德语是最古老和最纯净的语言,是在文化上优越于“异邦人”(Welsch)的标志;“异邦人”是对所有外来的“拉丁人”的蔑称,主要指法国人和意大利人,但有时也包括波兰人、匈牙利人等等。

对文化和服饰品位的批评反映出深层次的焦虑,造成这种焦虑的是社会流动性的加大和人们感到不同群体间等级地位的区别遭到了侵蚀。

此类焦虑在城镇中最为严重。其表现之一是一系列管制服饰的节约法令,例如在1452年在莱比锡颁布的法令,该法令对服装的款式和面料做了限制,以防止仆人被误认为主人。1431年的另一项法令则针对一种未获许可的反主流群体文化,规定满师学徒工不能穿同种特殊颜色的鞋子。

对外表打扮的规定引发了是否有,或者说是否应该有独特的民族服饰的讨论。康拉德·策尔蒂斯(Conrad Celtis)呼吁通过帝国立法来鼓励人们穿戴得更“德意志”。

据称,德意志人的穿着潇洒朴素又简单,反映出他们的诚实和正直。相比之下,“异邦人”邋遢又随意,尤其是妇女,她们穿着低胸、花哨的裙子,珠翠环绕,还梳着可笑的发型。

汉斯·魏格尔(Hans Weigel)于1577年出版的带插图的《服饰之书》(Costume Book)里有一幅图,将一位衣着素净的梅斯妇女与一位衣着光鲜的法国女人放在一起对比,目的是证明梅斯依然属于“德意志”,尽管它已在1552年被法国吞并了。

对民族服装的讨论显示了德意志人在试图通过文化和种族来确定自己的身份时遇到的困难。对于是应该穿号称真正属于日耳曼式样的服装,还是更符合他们时代要求的时装,知识分子无法达成一致。

简而言之,其实并不存在真正的民族服饰。正如莱比锡市议会在1595年所说,“德意志民族的服装几乎年年都变”。

文化的其他方面(如绘画、音乐、文学和建筑)也是如此,这些方面表现与其说是民族特色,不如说是地域特点。

除了将印刷术的发明大肆宣传为德意志人给予全人类的礼物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知识分子一致视为德意志民族文化特色的东西。

所有这些努力均不得要领。使帝国与众不同、使广大民众对其产生认同的,恰恰是帝国的包容性和多元性。

这明确体现在对帝国之外的德语群体的态度中。

近代早期有一个范围较广的讲德语的文化社群,其范围从波罗的海沿岸延伸到波属普鲁士和库尔兰,再到爱沙尼亚甚至更往东之地。

但是,那里的人并没有在政治上被视为德意志人,尽管其中一些人居住在曾与帝国联系在一起的地方,那些地方却并不属于“大德意志”。

波罗的海德意志人也意识到认同其本地身份更容易也更方便,而波兰的德意志人则将波兰—立陶宛联邦视为自己身份和权利的保障。

德国人想让皇帝兼任教宗

人文主义者对民族身份的讨论让人们意识到,帝国传统的跨民族特征不同于帝国与德意志的特殊联系。塔西佗写于公元98年的《日耳曼尼亚志》重现人间,成了这场辩论的焦点。

一份抄本在1451年被带至罗马,随后通过人文主义知识分子的交流迅速传播开来,而在那之前,帝国中没什么人读过这本书。

拉丁语印刷版本于1470年问世,1526年又有了德语译本。由于有关早期日耳曼人的作品凤毛麟角,这本书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塔西佗其实从未到过日耳曼尼亚,却比较公正地详细描写了日耳曼部落的情况,包括轰动一时的阿米尼乌斯(Arminius)的故事,他于公元9年在条顿堡森林击败了昆克蒂利乌斯·瓦卢斯(Quinctilius Varus)的罗马军团。

条顿堡森林之战

是德意志民族建构的重要一环

和其他复杂的文本一样,《日耳曼尼亚志》有多种解读方式。在塔西佗笔下,日耳曼人饮食无度,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对此大做文章,以强化既有的刻板印象。

德意志人则反应不一。一部分人从反罗马的立场来解读,比如乌尔里希·冯·胡腾(Ulrich von Hutten),在16世纪早期的反教廷论战中,他利用了塔西佗对日耳曼人的描写——他们是击败了堕落的罗马人的高贵野蛮人。

这种论点与提倡语言和文化纯正性的观点结合起来,很快形成了宣扬德意志独特民族身份的趋势,这种身份是不同于欧洲其他地方的民族身份的。

康斯坦茨大公会议(1414—1418)的经验培养了德意志人的民族意识,在反对教宗征税和对抗奥斯曼帝国威胁的活动中,这种意识日益高涨。

宗教改革运动为其助力,但胡腾的批评涉及的范围比路德著名的《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信》(Appeal 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1520)更广,后者仅限于教会改革。

此类讨论提出了用于传达新的民族思想的概念和象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日耳曼尼娅”(Germania)曾以被俘阿玛宗女战士的形象出现在罗马钱币上,但在16世纪早期,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将其重塑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之母”。

此后,她成了帝国的化身,象征着帝国的美德与和平;1848年革命期间,她又成了自由的象征;而到了19世纪后期,日耳曼尼娅被添上了军事色彩,转变为嗜血的复仇女神。

同时,多亏了塔西佗,德意志人文主义者得以提醒意大利同行,罗马人从未征服过日耳曼全境,日耳曼人反倒劫掠了罗马。

这场讨论发生时,恰逢查理五世在1527年率军围攻罗马,这似乎进一步印证了这种观点;而直到1643年,赫尔曼·康林(Hermann Conring)才得出了合乎逻辑的完整结论,否认罗马与神圣罗马帝国之间有任何联系,他的主张是,古罗马帝国在查理曼加冕为皇帝之前就已经瓦解。

然而,在大多数人看来,塔西佗只是证明了历史悠久的帝国转移论,表明征服了罗马的日耳曼人是有资格继承帝国的。

这些观点给新教徒带来了很大的问题,他们意识到反罗马的逻辑使他们面临不爱国的指控。

罗马天主教人文主义者约翰内斯·科赫洛伊斯(Johannes Cochlaeus)直接指责路德不爱国,因为路德将教宗形容为“敌基督”,挑战了帝国统治的合法性及其捍卫教会的光荣传统。

新教神学家菲利普·梅兰希通(Philipp Melanchthon)和历史学家约翰内斯·施莱登(Johannes Schleiden)对此的回应是,他们明确表示接受帝国转移论,以支持他们希望皇帝通过接受宗教改革来革新教会的诉求。

直到17世纪中叶,新教徒还在通过理想化中世纪的皇帝来支撑自己的主张,他们以此暗讽当时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已沦为教宗的小弟。

简而言之,帝国是德意志新教徒身份认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教徒与罗马决裂时无法抛弃帝国。

新教知识分子和诸侯采用的办法是,把“德意志”的语言和文化据为己有,反过来指责天主教徒不爱国。实际上,他们的努力远未达到后来的人心目中“真正德意志人”的标准。

创建于1617年的“丰收学会”(Fruchtbringende Gesellschaft)是这些民族文化事业中最为著名的。尽管致力于德语的纯正化,但它允许苏格兰人、瑞典人、意大利人和其他人加入,并以拉丁文出版了大量作品。

德式自由与英法的区别

不爱国的互相指责在三十年战争中达到顶峰,新教徒指责天主教徒将帝国卖给西班牙耶稣会士和教宗,而天主教徒则指责新教徒领来了丹麦、瑞典和法国的入侵者。

双方都自称在维护帝国宪制,这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因为这可能在双方之间架起桥梁。

1647年,在美因茨大主教安塞姆·卡西米尔(Anselm Casimir)选侯的葬礼上,布道者表示,虽然与法国结盟在政治上对卡西米尔有利,他还是始终坚定地忠于皇帝与帝国。

选侯的路德宗邻居——黑森—达姆施塔特方伯——称赞他是“真正的爱国者”,因为他在威斯特伐利亚和平会议上努力说服天主教强硬派给新教徒更可接受的条件来结束战争。

尽管宪制可能需要一些调整,但所有人均认为宪制为他们的“德意志自由”提供了最好的保护。这与“波兰的自由”、“匈牙利的自由”、“生而自由的英国人”和“法兰西的自由”等其他地方贵族对自由的表述大体相近。

这些表述都将自治的要求与参与政治的诉求结合了起来。政治“民族”的成员理当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受王室的过度干涉,同时有权与国王分享政府。

还有其他几种自由的概念,但不应将它们划分为相互对立的“贵族”的自由和“平民”的自由。无论是哪种自由概念,都不必然是进步或民主的。

公民自由常常导向寡头政治,而号称“贵族式”的论点也可能有利于共和政府。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出现更严格的左右意识形态之分以前,象征符号和论点都可用于多种用途。

塔西佗将日耳曼人描述为没有被征服过的自由族群,人文主义者在表述德意志身份时,从塔西佗的描述中引申出了种种“自由”。当时正进行的帝国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体制框架,可以将这些自由纳入帝国宪制。

至关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德意志自由有赖于从属于帝国,而不是脱离帝国。这是防止新教运动演变为分离主义政治运动的主要因素。

此外,自由被表述为种种具体的自由(liberties),而不是统一、平等、普遍的自由(Liberty)。最后,它将帝国政治体和社会群体捆绑在一起,因为所有人都互相依赖,需要维护能保障他们各自地位的帝国。

正是这种结合使德意志自由有别于在其他国家得到倡导的自由,其他国家的作者主张或发明了更广泛而根本的“共同”自由,例如法国的“国家法律”(ius patrium)或出现于17世纪初英格兰的“王国共同习惯”。

一些德意志作者接受了这种思想中的一些元素,例如17世纪初的康林或约100年后的雅各布·保罗·冯·贡德林(Jacob Paul von Gundling)。但是,他们把其他地方的通用做法反过来了:

他们没有提倡一系列基本的普遍自由,而是将帝国当作一个保护众多局部、具体的自由的体系来颂扬。对大多数德意志人而言,提倡普遍自由的体系无异于暴政,因为它威胁着他们所珍视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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